台中州廳升格為國定古蹟 文資局頒授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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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6日電)台中州廳升格為國定古蹟,今天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長施國隆頒授證書,代表接受的台中市文化局長張大春表示,7月起將展開局部修復工程,預定110年底完成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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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繼霧峰林家花園、台中火車站被指定為國定古蹟後,文化部25日再決議通過東海大學路思義教堂、台中州廳等兩處為國定古蹟,今天並由施國隆在台中州廳大門口代表頒贈國定古蹟指定證書,由張大春代表受贈。

施國隆表示,台中州廳的歷史脈絡價值非常珍貴,希望台中市政府能儘速修復州廳,以凸顯國定古蹟的價值,並予以活化,總預算約新台幣3億元,文化部補助6成,因為目前州廳還有台中市環保局與都市發展局仍在辦公,還未搬遷,而未啟動修繕工程,原定109年修復完成,希望市府能先發包才能保留預算。

張大春指出,台中州廳是日治時期5大州廳之一,與台北州廳(今監察院)、台南州廳(今台灣文學館)同屬森山松之助的作品,同時具備了新古典主義、第二帝國風格及街角形配置的共同特殊性,為日治州廳類型典範之一。

張大春表示,台中州廳左右角樓以三角形山牆作收,並以山牆、柱頭、線角、女兒牆等豐富立面裝飾;主棟結構為木屋架、RC樓板的磚造建築,後側會議廳棟(中山廳及兵役局棟)則為鋼屋架與加強磚造建築,由當時總督府民政部土木局營繕課主責,自西元1913年至1934年分階段興建完成。

台中州廳被指定為國定古蹟後,張大春指出,周邊將打造為亮點,吸引更多遊客到台中市來,未來會繼續努力推動讓更多古蹟及歷史建築升格為國定古蹟。台中州廳修復工程已經發包,將於7到9月間先展開部分修繕工程,明年3月起廳舍陸續搬遷完成後就可展開主體建物的修繕,預定110年底完成修復。(編輯:陳俊碩)10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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