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加麵2次遭拒...台大女怒告店長「根本詐欺!」結果出爐

▲女大生認為店家不給加麵第二次,是屬於詐欺的行為,一狀告上法院。圖片與新聞內容人事物無關。圖片與新聞內人事物無關。(示意圖/記者許苡晴攝)
▲女大生認為店家不給加麵第二次,是屬於詐欺的行為,一狀告上法院。圖片與新聞內容人事物無關。圖片與新聞內人事物無關。(示意圖/記者許苡晴攝)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吃個麵怎麼會最後鬧上法院呢?日前一名就讀台灣大學的女學生在學校附近用餐,點了一碗 159 元的「唐揚炸雞拉麵」,因為看到菜單上寫著「可加麵」,她加了一次麵後還想再加第 2 次,卻遭到店家拒絕。女學生感到十分不滿,認為業者又沒註明「只能加麵一次」,因此怒告曹姓店長詐欺。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加麵屬於額外服務,最後以罪嫌不足不起訴曹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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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今年 3 月間,一名就讀台大的女學生到學校附近的一家平價日式料理店用餐,她點了一碗「唐揚炸雞拉麵」後,發現菜單上寫著「可加麵」,因此要求加一次麵,吃完後又再要求加麵一次,卻遭到店家拒絕。對此,女大生感到十分不滿,認為店家既然公告「可加麵」且限一人食用,但並無註明「只能加一次」,因此她自己應有再加麵的權利,痛批店家的行徑根本就是欺騙消費者上門,一狀告上法院。

▲女大生認為店家不給加麵第二次,是屬於詐欺的行為,一狀告上法院。圖片與新聞內容人事物無關。(示意圖/翻攝自 theurbanlist.com)

報導指出,檢警受理本案後,認為全案應屬於民事糾紛,若女學生自認消費者權益受損,可另外尋求消保官協助。最後案經檢方偵查終結,認為店家「加麵」屬於額外免費服務,消費者可自行選擇要加或者不加,然而就算不加麵,店家也無需退錢,因此實際上與詐欺無關,將曹姓店長不起訴。

針對此案件,消保官認為,菜單上原本就沒說可以「無限次加麵」,因此嚴格來講店家並沒錯,不過未來若是能在菜單上明定規則,便能減少糾紛發生;如今店家怕再與消費者有溝通上的誤會,已在菜單上註明「限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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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