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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樓房客都去住飯店了。」劉小姐在受訪時表示,自己現在還住在租屋處,買的房子位於4樓,除了她的狀況之外,樓下的住戶也發生同樣的慘事,且現在都跑去住飯店了,讓她痛批,這種屋子根本不能住人,也要求永慶與前屋主應該負起責任,且不排除提出告訴。
「我是單親媽媽,現在錢都卡在上面。」劉小姐也痛斥,雖然希望採取法律行動,但由於自己的全都放在房子上,而這樣的房子卻根本不能住人,也無法收拾,讓她十分無奈。
而永慶房屋也對此提出聲明,表示都有積極在協商,並在四月底雙方也有協調,並發布四點聲明,表示此案件在銷售過程中所提供之<不動產說明書>,即明確註記已知之屋況瑕疵、108年2月15日買賣雙方簽訂合約時,亦針對已知屋況瑕疵部分,約定由買方自行修復,並負擔修繕所需費用、簽約後新增屋況瑕疵,買賣雙方也在108年4月30日簽訂協議,約定由賣方陳小姐負責處理,並訂有修繕時程、此案件本公司會持續努力居中協調,以期協助雙方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