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同性結婚沒問題! 政院:我們準備好了

行政院16日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議。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會後轉述,會中決議在「文字微調、內容不變」的原則下,將政院版本第一、二、四條進行微調,包括將「同性婚姻」的文字改為「登記結婚」。(圖/記者林人芳攝,2019.05.16)
行政院16日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議。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會後轉述,會中決議在「文字微調、內容不變」的原則下,將政院版本第一、二、四條進行微調,包括將「同性婚姻」的文字改為「登記結婚」。(圖/記者林人芳攝,2019.05.16)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確定同性伴侶在5月24日之後,可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太陽出來了,看到彩虹了。行政機關已經準備好了,各縣市的戶政系統這兩天將進行更新,如期共所有同志進行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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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天在「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三讀通過後,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率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舉行記者會,除了感謝立法院跨黨派立委的幫忙外,也正式宣布「行政機關已經準備好了。」

Kolas Yotaka 表示,今天台灣創造了歷史,讓同志可以登記結婚了,看到很多人一早就在立法院外淋雨,剛剛雨停了,太陽出來了,看到彩虹了。這次召開記者會,要特別感謝立法院不同選區的委員,面對選區內不同壓力,共同承擔壓力,通過行政院版專法。

她感性的說,這次的同婚專法三讀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的國家,而院長蘇貞昌一整天都在辦公室關心三讀過程,最後結果令人相當欣慰,行政院要對立法院要表達感謝,今天要告訴各界,行政機關準備好了,戶政機關做好萬全準備,歡迎同志朋友結婚登記。

陳宗彥表示,內政部在專法進入立法院審議時,就已準備了兩套登記版本,將針對各縣市的戶政系統在今、明兩天進行更新,一定會趕在5月24日當天,提供所有同志伴侶進行結婚登記,他說,截至5月7日為止,全國已有254對同性伴侶預約登記結婚。

陳宗彥指出,同志結婚登記與一般結婚登記的差異不大,與異性結婚相同,未來只要是兩位相愛的同性戀人,在取得兩位見證人的狀況下簽署,就可以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身分證上也一樣互稱呼配偶,僅會在戶政系統上記載同性結婚登記。

至於收養的部份,陳宗彥說,依照專法,若兩位都是男性,一位是父親,則另外一位是養父;如果兩位都是女性,一位是母親,則另外一位是養母。

陳明堂則表示,依照專法的內容,同性關係登記為「結婚登記」者,最低年齡為18歲,在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遺產繼承互為法定繼承人,財產上準用民法「夫妻財產制」。若有爭議,則適用「家事事件法」。

他指出,至於在收養子女方面,同性結婚得「繼親收養」,也就是容許其中一人已有親生子女,伴侶可收養成為共同雙親;但「接續收養」(其中一人已有收養的非親生子女,伴侶想收養成為法定父母之一)和「共同收養」都是不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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