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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強調,台電公司「大潭電廠增建計畫廠區整地及道路排水設施新建工程」案去(107)年7月決標,提出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經桃園市府核備,去年9月起開始清運。土方皆依環評承諾運至合法土石堆置場處置,外運時皆已進行檢測,土壤中鎘含量遠低於土汙管制標準。
台電進一步強調,第三接收站環差通過後,台電公司向市府申報第三接收站為營建剩餘土石方計畫收容處理場所,並經桃園市府核備,今(108)年1月起開始將土方運至第三接收站場址,進行圍堤造地工作,運出之土方檢測結果各項指標符合管制標準。
台電表示,桃園市府為監督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工程,已成立「桃園市觀塘工業區開發案聯合監督管理計畫」,將持續對於第三天然氣工程之圍堤造地工程運入之土方進行檢測與監督,台電公司也將配合辦理。
另外,中油也澄清,三接環評通過,經取得營建署、工業局核發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及造地施工管理計畫等許可後,方依序進場施工回填土方工程,程序一切合法;回填土方均經取樣送驗合格,品質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