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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打破有線電視「占地為王」、壟斷區域的市場亂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民國102年開放系統業者跨區經營,但剪不亂、理還亂,從104年起,跨區經營的系統業者(MOS)與頻道代理商授權費之爭年年上演、且愈演愈烈。
去年中,國內第二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中嘉網路併購案進行期間,大豐有線電視向NCC提出調處,想趁機會讓中嘉妥協,爭取授權費減免,但拖到今年3月,NCC調處多次沒成功。中嘉在5月寄出律師信給大豐,接著凱擘也跟進要求大豐付款。
媒體大亨練台生投資頻道代理商佳訊雖然有收下部分「押金」,但5月就寄出律師函,要求包括大豐等新舊業者,限期6月付費,否則不排除祭出頻道斷訊的強烈手段。
NCC官員說,頻道授權費以「訂戶數」計價,系統業者與代理商爭執焦點,在於「訂戶數」計算方式,為此,公平交易委員會與NCC曾召集業者調處,決議以行政區用戶數15%(MG15)及10%,做為議價的「基本消費」,問題卻沒有解決。
大豐等跨區經營的系統業者認為,已砸鉅資建設網路平台,以行政區用戶數作為頻道授權的基本消費過高,對跨區業者不公平,應以「按實際訂戶數」計價,大豐同時提起行政訴訟救濟,並因此拒付106、107年兩年的授權費數億元,給包括中嘉、凱擘、佳訊等代理商。
業界人士指出,大豐拒絕給付授權費的結果,恐引起其他系統台「跟風」,例如在中南部有50萬戶的台數科已通知頻道代理商,要求今年授權費要打八折。
大豐有線總經理張銘志說,根據公平會決議,MG10%是議價的「基礎」,也就是雙方仍有協商空間,事實上,在NCC調處時,已有部分代理商表示願「退一步」先收部分金額,立場較「硬」的,通常是擁有龐大收視戶的系統台業者兼代理商,「輾壓」小型MSO業者,以掌控市場主導權。(編輯:蘇志宗)108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