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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士青表示,要派單位在現場、工作現場上,有指揮監督的具體行為,就是所謂假承攬的一種現象,應將派遣工及承攬工直接轉為正職,不應以節省人事成本為藉口,來剝削基層員工。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也在記者會呼籲,政府應修改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工會認為,政府各公部門會濫用勞動派遣、勞務承攬的非典型僱傭契約,與總員額法的員額限制有很大的關係。
對此,勞動部則回應,強化派遣勞工勞動權益是重要政策之一,為避免事業單位以偽裝承攬來規避責任,今年已規劃研訂避免偽裝承攬的相關注意事項,提供勞政機關、法院及勞資雙方執行依據,以強化雇主法遵,避免發生偽裝承攬,損及勞工權益情事。
此外,關於政府機關執行檢討零派遣計畫與運用勞務承攬情形,勞動部表示,目前也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加強協助各部會確實檢討,對於目前委外人力所辦理的業務事項,有指揮監督的需要及事實者,應依零派遣計畫,改以增加自僱不定期契約臨時人員的方式辦理。(編輯:陳惠珍)108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