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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稱,自接管開始之日起,接管組全面行使包商銀行經營管理權,並委託建設銀行託管包商銀行業務。接管後,包商銀行正常經營,客戶業務照常辦理,依法保障銀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
中國銀保監會官網發布負責人答記者問,稱人行、銀保監會和存款保險基金對包商銀行個人儲蓄存款本息全額保障,個人存取自由,沒有任何變化;並稱,託管的目的是保障包商銀行正常經營,各項業務不受影響。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包商銀行自2017年開始的淨利潤等重要指標持續下滑,2017年9月末,資本充足率為9.52%,逼近監管紅線。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7.38%。
包商銀行至今仍未公布2017年年報及2018年各季財務報告,理由則是包商銀行「擬引入戰略投資者,主要股東股權可能發生變動」。不過,當時已傳出包商銀行正接受檢查,部分個人業務被暫停的消息。
包商銀行1998年底成立,前身是包頭市商業銀行,2017年9月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更名為包商銀行。目前在內蒙古自治區內有14家分行,另外,在北京、成都、寧波、深圳等城市各有一家分行,共有18家分行。
中國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肖遠企今年2月底在北京舉行的一場吹風會上表示,監管部門將採取多種手段壓降金融機構的潛在風險,其中包括兼併重組等,個別機構可以試點破產退出機制,但主要還是要採取兼併重組手段。(編輯:林克倫)108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