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憂毛小孩使用人類用藥  恐淪利益團體生財工具

▲非經濟動物如犬貓等伴侶動物,在藥品負面表列上則是完全空白,可見FDA尊重並相信獸醫師專業,完全信任獸醫師在治療伴侶動物時有著高度專業、藥品調劑及管理藥品的能力。(圖/ingimage)
▲非經濟動物如犬貓等伴侶動物,在藥品負面表列上則是完全空白,可見FDA尊重並相信獸醫師專業,完全信任獸醫師在治療伴侶動物時有著高度專業、藥品調劑及管理藥品的能力。(圖/ingimage)

健康傳媒 林芊聿/台北報導

台灣晚婚不婚人口眾多,許多人將毛小孩當成家人,全台貓狗寵物應有1、2百萬隻,但長久以來動物用藥不明,加上藥師公會積極爭取調劑權,要求動物醫院禁售藥品。為此,中華民國獸醫師全體公會暨學會聯合公開聲明,「請藥師公會全聯會留給動物的健康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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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師公會指出,動物藥品的經濟規模較小,難以讓藥商開發動物專用藥物,因此,世界各國均以「標籤外使用人用藥」方式於治療伴侶動物與經濟動物,台灣也不例外。以美國為例,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採「藥政統一」管理,相關部門對此明確指出,允許在動物藥品短缺之虞,以及動物疾病所需、飼主同意且不會危害公眾健康之下,同意允許獸醫師可以購買、使用及管理人用或動物用藥商所購入之藥品治療罹病動物。

在實際管理上,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採「負面表列」方式,僅規範列舉數10種藥物是不得使用在「經濟動物」,主因是擔心藥物殘留而影響公眾健康。至於非經濟動物如犬貓等伴侶動物,在藥品負面表列上則是完全空白,可見FDA尊重並相信獸醫師專業,完全信任獸醫師在治療伴侶動物時有著高度專業、藥品調劑及管理藥品的能力。

台灣藥政系統不同於美國,人用藥品由衛福部食藥署管理,獸醫師或動物用藥是歸農委會防檢局管理。此外,藥事法規定,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而醫師法條文中所稱之醫師並未包括獸醫師,且動物醫院也不是藥事法中所列的醫療機構,以致藥商無法將藥物販售給予動物醫院。

獸醫師團體強調,不管是納入動保法的規範或是修改藥事法,都願意配合。獸醫師具有專業資格,願意接受食藥署及防檢局共同管理相關人用藥品的使用。

針對「人用藥品使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全台灣獸醫師各公會及學會提出2大聲明:(一)願意接受人用藥品流向管制系統管理、(二)請藥師公會全聯會留給動物的健康一條生路。

對此,藥師公會指出,毛小孩之生命、健康及其醫療權益需要被保護,但我國建立已久且嚴謹之人用藥品管理制度亦不容破壞,藥師公會不反對「暫時開放」部分人用藥品予動物使用,但不應讓人用藥品淪為利益團體之生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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