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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長榮航空內部信的核發原則,發放對象為2019年6月30日仍在長榮航空任職者(含留職停薪)按2018年度在長榮航空公司日數比例核發(全年服務日數為365天需扣除留職停薪、無給病假及曠職)。
員工在2018年度服務日數為365天且沒有前述應扣除的日數者,得分配員工酬勞新台幣2萬2476元。
長榮航空指出,只要是6月30日在職者都算是公司員工,即使目前正在罷工的空服員,也可領取此筆獲利分紅。(編輯:管中維)108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