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片導演林清介提告求償 超過時效判敗訴

中央社 社會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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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執導「奇幻同學會」電影的導演林清介認為編劇薛少軒不實指摘,提告求償。二審高院今天認定林清介知悉對方侵害名譽權,卻在2年後才提告,已逾時效,今判林清介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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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片「奇幻同學會」是導演林清介等人執導,描述一群畢業20多年的高中同學,決定舉辦同學會,在尋找同學的邀約過程中,彼此重新找回當年對生命的熱情、友情、親情和至愛,集結丁力祺、庹宗華、李興文、王彩樺等人演出,民國105年3月底全台上映。

林清介提告主張,「最難忘的同學會」原創劇本是他和薛少軒共同完成,他有權改編為「奇幻同學會」的電影劇本,但薛少軒卻在105年2月向週刊記者不實指他將原創劇本占為己有等情,經週刊刊出,已侵害他的名譽權,因此提告求償及要求登報道歉。

一審判林清介敗訴,林清介不服提起上訴,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合議庭認定,林清介將原劇本修改3/4後改編為「奇幻同學會」電影劇本,沒有侵犯薛少軒的著作權,薛的言論不法侵害林清介,但因林清介去年9月5日才提告,已超過2年的請求時效,因此仍判林清介敗訴。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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