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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長李益杰表示,尤其金門地區陸客自由行、背包客旅遊型態的比例逐漸拉高,為推廣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除了向轄內租賃業者宣導,使用審驗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同時要求業者出租車輛時,必須向租賃民眾加強宣導電動自行車安全行駛的交通規範。
金城分局又說,業者宣導部分,以稽查所租售電動自行車是否經審驗合格車輛、有無黏貼懸掛合格標章;交通違規取締則以市區、車站及風景區周圍路段為主,並針對逆向行駛、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違反特定標誌標線、雙載、超速及酒駕等項目稽查。
另外,金城分局員警發放宣導貼紙,請業者張貼在電動自行車醒目處,隨時提醒駕駛人安全駕駛。李益杰表示,盼透過稽查、宣導,向民眾傳達「先守交通秩序、就有交通安全」的觀念。(編輯:翁翠萍)108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