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車廂殺警 鄭姓犯嫌遭裁羈押

▲嘉義地檢署檢察長繆卓然(中)率書記官長林合(白上衣)等人,慰問殉職的李員家屬,重申嚴正追訴的決心。(圖/記者陳惲朋攝)
▲嘉義地檢署檢察長繆卓然(中)率書記官長林合(白上衣)等人,慰問殉職的李員家屬,重申嚴正追訴的決心。(圖/記者陳惲朋攝)

記者陳惲朋/嘉義報導

台鐵嘉義火車站3日晚間發生因為補票的糾紛,導致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傷殉職,涉嫌殺警的鄭姓嫌犯4日深夜經嘉義地檢署陳美君檢察官訊問後,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裁准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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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美君認為,鄭姓嫌犯其涉有「殺人」及「妨害公務」等罪嫌重大,屬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串證之虞,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等理由,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裁准羈押」。

經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得知鄭姓男子因對社會不滿,所以預購2把刀械藏在身上,想要搭車北上召開「記者會」,向有關單位陳情,竟因逃漏票為列車長要求補票,與列車長起爭執,經列車長請求鐵路警察局員警李承翰上車,要將鄭姓男帶下車時,鄭男猝不及防的以預藏的利刃猛刺李承翰腹部,造成李承翰臟器外露,大量出血不治。

嘉義地檢署在李承翰遇刺身亡後,除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嘉義分會」林木釧主委偕同協會人員,到醫院慰問、協助家屬辦理相關事宜;另由承辦檢察官陳美君負責偵辦、相驗等發動後續作為。

檢察長繆卓然也在4日中午,率同書記官長林合等人前往嘉義市立殯儀館慰問被害家屬,且公開表達「不容許暴力侵害執法公務人員」的之立場,重申公務員執行公權力不容侵犯,尤對鄭男以利刃突襲執法員警,造成李承翰身亡,更將秉持法律規定,予以最嚴正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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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