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吃豆腐還被判刑!李婉鈺要組「被惡警迫害聯盟」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2017年11月一起毆警案,昨日判決出爐,她不滿被員警吃豆腐又被判刑,要組「被惡警迫害聯盟」。 (圖/NowNews資料照)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2017年11月一起毆警案,昨日判決出爐,她不滿被員警吃豆腐又被判刑,要組「被惡警迫害聯盟」。 (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吳承翰 / 綜合報導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深夜按前立委張碩文家門鈴,被控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罪,台北地院昨依妨害公務罪判有期徒刑4月,另外,強制未遂罪判她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李昨(18)日回應,對與事實不符的部分希望有還原事實的機會,也表示會虛心檢討,但李今(18)日凌晨突然在LINE媒體群組發文,質疑媒體報導消費她,更指出毆警案,兩名員警吃她豆腐,警方不敢公開密錄器全程,卻只公布被她打的畫面。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2017年11月28日晚間9點,李婉鈺藉口鄉親來訪,打電話邀約張碩文飲宴遭拒,29日凌晨前往張住處按大廈電鈴長達12分鐘、上樓拍張家鐵門,張碩文鄰居不堪受擾報案,李婉鈺後來與林姓、王姓兩警衝突,被依強制未遂,妨害公務罪起訴。

李針對妨礙公務罪向警方致歉,但否認強制罪,,台北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有期徒刑4月,另,強制未遂罪判她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昨日判決結果出來後,有媒體曾在李婉鈺的媒體聯絡群組詢問她的回應,李表示對判決結果遺憾,有錯她會承認,但不符事實部分,希望有還原的機會,是否會上訴要等收到判決書後再研析。

但隨著各家媒體報導此案,李似乎是不滿標題、內文,今日凌晨接近兩點,在媒體群組貼出報導的截圖,質疑下標、內文不符合事實,「我什麼時候也不敢面對媒體了,你給我出來講一下」、「我又有什麼哭哭了?!你什麼時候看見我了證據呢?」、「我最好哭了!幹角都來不及了」。

李婉鈺指出,毆警案她被吃豆腐還被判刑,心情非常不好,「全部的監視畫面應該全程都要唷!兩個員警男生,一個全身貼著我、一個壓住我胸部跟我講話」、「我叫他手放開!他問我你要怎樣,還嚼著口香糖」、「我當下只有一個念頭,覺得他對我都是這樣,對一般的老百姓更是過分吧,所以才非常不爽的」、「為什麼兩個員警都有隨身秘錄器,都剛好只有在2樓我被打的時候,都是聲稱因為被我抓來抓去所以畫面不見了呢」,在表達不滿後,李更表示要組「被惡警迫害聯盟」。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