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午餐三級把關夠了嗎? 民團籲制定專法積極規範

▲中央與地方聯合輔導訪視學校午餐廚房。(圖/教育部提供)
▲中央與地方聯合輔導訪視學校午餐廚房。(圖/教育部提供)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為了把關國中小百萬名學童的午餐營養、衛生,延續行政院「107年度學校午餐聯合稽查專案計畫」,與各地方政府教育、衛生及農政單位合作,落實供膳學校與廠商中央聯合稽查、地方全面監控、學校自主管理三級機制。長期關注學校午餐議題的大享食育協會秘書長黃嘉琳表示,台灣的學校膳食問題不只是營養與衛生,而是沒有專法規範,學校也缺乏營養師把關,學校午餐也是教育的一環,政府應該更加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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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午餐及校園食品輔導訪視計畫由國教署委託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辦理,聘用食品、營養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擔任訪視委員,針對學校午餐行政、營養及衛生等面向,提供專業意見。

國教署表示,參與多年午餐訪視的委員發現,愈來愈多的學校師長重視午餐供餐品質及融入健康飲食教育。學校校長、主任、午餐秘書、營養師等人員,在午餐精進中扮演舉足輕重角色。例如新竹市三民國小校長,不定時到廚房關心製備流程及親自抽驗午餐食材,並輪流到各班與師生共餐,除鼓勵學生將飯菜吃完,也利用短片等教材,教導學生對廚房工作人員表達感謝。

但黃嘉琳指出,學校的營養午餐不只要營養、衛生,也應該是教育的一環,目前台灣缺乏法規規範校方提供的營養午餐,全數交由地方政府處理衍伸出許多問題,台灣學校營養師專業沒有受到足夠重視,大部分學校更常以兼任午餐秘書兼職營養師的角色,學校廚師們勞動條件極差,離職、工傷時有所聞,更多外包團膳業者的學校背後更隱含了採購食材、營養價值、新鮮與否的問題。

黃嘉琳強調,營養午餐不應該每每成為選舉時各縣市政府的空頭支票,中央應該帶頭做起,以日本與韓國為例,早在幾十年前就有專法規範學校的午餐飲食,但台灣卻遲遲沒有系統性的規範,呼籲政府應該積極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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