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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伯芬說,目前教育經費分配的方式為2成經費依學校規模核給,其餘8成依計畫書內容審查結果決定。2成經費以學校的學生數與教師數計算,以各校學生數與教師數分別各占7成及3成的比例核算,另外8成則由競爭型計畫決定,透過競爭型計畫來決定經費的多寡。
台灣私教工會理事長陳秋瑩也指出,台灣公、私立大學及技職學校間的資源分配極度不均,2017年一位公立大學學生可獲得的資源是公立技職學生的1.3倍、私立大學學生的6.6倍、私立技職學生的9.6倍,而且其差距仍在擴大中,顯示資源分配越來越不利於私校學生。
除了公、私立學校資源分配不均,教改聯合陣線也指出,就連私校之間的補助也差很大,有少數私立大學獲得的國家補助竟然優於公立學校,導致私校之間的補助差距可相差高達7倍,部分宗教學校可能只招收不到100名學生,其補助卻比認真辦學的學校更多,甚至是爆發招生弊端、有招生危機的學校領得更多,令人不禁懷疑背後有退休官員去私校擔任「門神」主導分贓。
教改聯合陣線呼籲,應該逐年放編列教育經費,同時教育部要檢討經費分配機制,建立符合民主審議的分配原則,並建立經費成效檢核機制,領外,補助應該以學生為對象,降低競爭型計畫比例,減緩公私立大學分配不均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