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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奕成指出,因應科技變遷、人類傳播行為的改變,及國際局勢變化、台灣國家願景的開展,整個公共廣播體制都要重新思考和建構。
文化部提出的「公共媒體法」,是必要的改革。但學者、專家普遍認為仍然不夠。周奕成認為,應該要先談經營計劃。以新創事業的立場,規劃出未來三年、十年、三十年的經營計劃。看起來董事會是在經營計劃之先,所有權(公共及政府代表)在經營權之上。事實上,經營計劃才是主導。有大格局的經營計劃,再談什麼樣的董事會有助於這樣的經營。
此文一出,引起許多學者在下方留言,紛紛表示自己的意見「公廣集團在面臨商業與理想之間的磨合,以執行端的角度來看,非常認同需要大改革」、「台灣想真正解決假新聞的危害,就必須有至少一個足夠客觀、中立、專業、值得信賴的主流媒體,提供社會大眾真實的新聞訊息。而當前哪家主流媒體可以擺脫商業壓力、政治干預?除了公廣,我們還能期待誰?」、「公媒法真的要趕快修」、「改變是永遠不變的事,該改就改」。
文化政策研究學會理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教授王俐容也留言「公媒法真的要趕快修」!
前公視總經理馮賢賢更留言表示,「人謀不臧,必須打掉重練。在沒有著手解決現存問題的前提下,推動『大公廣』的作法只會讓沈屙深重的公視陷入更大困境,而非找到 solution 。即便『打掉重練』不可能(也不過是政治人物無擔當罷了),也必須從『打掉重練』的覺悟出發,去找到最接近『重新開始』而且『好好開始』的解方。」(編輯:王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