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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分別是東電前會長勝俣恒久、前副社長武黑一郎與武藤榮。檢方指控3人業務過失,釀成這場災難。
外媒報導,檢方原本並未打算起訴三人。然而在市民的施壓下,法院指定律師認為東電三人有能力預防核災發生,求處最高5年有期徒刑。
據彭博社報導,被告辯護律師主張不可能預知海嘯對核電廠的衝擊力,並預估海嘯會達到13公尺高。然而,指定律師表示東電員工在在事前就已經提出警告說海嘯可能達到15公尺高。
法院聲明中寫道:「如果要經營一間核電廠,不可能考慮到每一項海嘯可能造成的危害並採取必要措施。」
2011年3月11日,一場規模9的地震掀起大海嘯淹沒核電廠,導致場內的冷卻系統停擺,造成三個反應爐爐心熔毀。而附近醫院病患中有44人,因為高輻射的原因救難人員無法將他們救出,最終不幸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