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上綠電趨勢 吳益政:焚化爐應發展綠電

▲高雄市議員吳益政建議環保局,評估垃圾焚化爐發展綠電的可行性。(圖/翻攝自高雄市議會網站)
▲高雄市議員吳益政建議環保局,評估垃圾焚化爐發展綠電的可行性。(圖/翻攝自高雄市議會網站)

記者蔡佳宏/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吳益政建議環保局,評估垃圾焚化爐發展綠電的可行性,吳益政今(22)日在議會質詢中表示,以位於小港的南區資源回收廠為例,每年發電賣給台電,收入2到3億。如果能發展綠電,由於綠電售價較高,市庫收入也會隨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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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益政指出,資源回收廠利用焚燒垃圾進行發電,符合綠電的邏輯,唯能源使用效率未達25%,不符合綠電的標準,因此不能以綠電計價。目前南區資源回收廠發電的能源使用效率約在21%到22%,他在質詢中要求環保局評估提升到25%所需的時間與預算,提出發展綠電的計畫。

高雄市現有中區資源回收廠、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垃圾焚化廠、岡山垃圾焚化廠四座焚化廠,其中仁武和岡山由委外廠商營運。吳益政建議,可以從兩個委外的焚化廠著手,約滿之後先進行升級,再讓中區、南區輪流休廠升級。

▲環保局代理局長吳家安表示,當初焚化廠設計並沒有想到綠電,未來將進行全盤檢討。(圖/翻攝自高雄市議會網站)

吳益政並強調,能源的發展和產業的轉型密切相關。高雄要思考的問題不只是發財,而是如何發財?發什麼財?

2014年,氣候組織(Climate Group)與碳揭露計畫(CDP)提出「RE100」,目標是2020 年有100家大型企業採用100%再生能源。該目標已經在2017年7月提前達標,現在更已有超過150家企業做出承諾。吳益政說,發展綠電、吸引「RE100」企業投資,是高雄未來經濟的重要方向。

環保局代理局長吳家安則回應,當初焚化廠設計並沒有想到綠電,所以技術上會有一些瓶頸,未來是否要升級,要考量的不只南區回收廠,而是要在進行全盤檢討,並提供回饋誘因,和企業投資者合作發展。

今年5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根據能源局的規劃,未來5年內,用電契約容量在5000瓩以上的用戶必須透過自設、購電,或買憑證、代金等方式,使用10%的綠電。相關規定最快11月就能上路,預估將為國內創造1.05GW的交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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