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中招「仙人跳」 慘遭刷下體、洗鹽巴、辣椒水

▲台中地方法院。(記者鄧力軍翻攝)
▲台中地方法院。(記者鄧力軍翻攝)

記者鄧力軍 / 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與張姓妻子設局「仙人跳」引誘廖姓男子到住處飲酒聊天,林男再與同夥們控制廖男自由加以毆打凌虐,甚至刷下體、抹辣椒水及鹽巴,逼迫簽下15萬元本票。案經台中市警三分局移送偵辦,台中高分院判處林姓男子有期徒刑八月,動手凌虐的蔡姓及沈姓共犯分別判處九月及一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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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有搶奪、竊盜、強盜、竊盜等前科,出獄後再動歪腦筋,竟與張姓妻子及蔡姓、沈姓等朋友想出「仙人跳」伎倆坑欺廖姓男子。林男先唆使妻子打電話約廖男到台中市租屋處飲酒聊天,林男等人則埋伏在屋內等待。當廖男與張女聊天時,林男與蔡姓、沈姓同夥們即衝出來誣指廖男覬覦張女美色、竟圖不軌,進而控制廖男行動並加以毆打凌虐。

廖男不但被拿走身上的三千元現金,還被迫簽下一張面額五萬元的本票及十張一萬元的本票,凌虐過程中沈姓共犯還持刷子刮刷廖男生殖器,再要求廖男以辣椒水、鹽巴沖洗自己之生殖器,廖男不從,即遭毆打,因此受有頭部外傷、枕部挫傷、右前臂、右肩、上背部擦傷及龜頭挫傷。全案經台中高分院依恐嚇取財判處林男有期徒刑八月,動手凌虐的蔡姓及沈姓共犯分別判處九月及一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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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