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委會通過羅東都計機關用地變更

▲羅東分局等機關用地變更案,獲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圖/記者陳木隆攝〕
▲羅東分局等機關用地變更案,獲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圖/記者陳木隆攝〕

記者陳木隆/宜蘭報導

包括羅東警分局及稅務等單位在內的「羅東鎮都市計畫機關用地」變更案,12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縣長林聰賢親率相關單位人員出席會議,說明羅東市中心更新活化願景,獲得內政部都委會的支持。該處基地引入「都市再生」概念規劃廣場用地,增加商業核心的活動空間,並轉型為市中心商業軸上另一個商業活動節點,為羅東再創發展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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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指出,為配合縣警察局羅東分局、地方稅務局羅東分局等機關遷建,提升溪南地區行政機能,縣府從94年就展開「宜蘭縣第二行政中心暨羅東鎮中心再發展規劃案」,經多方努力,除完成上開都市計畫變更外,今年3月也將啟動竹林地區的第二行政中心公共工程,預計於107年8月完工,屆時將提供溪南地區民眾更完善的便民服務。

為推動羅東市中心的更新活化,注入再發展的動能,縣政府積極進行都市空間規劃與整建,包括「羅東之心」-鎮民中心再生計畫、文化工場、林業文化園區、親水宜居城市,並配合中興文創園區的推動,以發展城市文化創意與觀光產業,使整個大羅東成為具有工商、休閒、文創的櫥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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