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公車自動稽核業者遭日罰百萬 市府肥業者哀

▲中市公車全面實施系統自動稽核機制,議員江肇國、周永鴻表示,改善程度不到1%,把責任推卸給業者去承擔。 (圖/柳榮俊翻攝2019.11.15)
▲中市公車全面實施系統自動稽核機制,議員江肇國、周永鴻表示,改善程度不到1%,把責任推卸給業者去承擔。 (圖/柳榮俊翻攝2019.11.15)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15)日進行交通地政業務質詢,議員江肇國、周永鴻表示,市府交通局10月1日起全面實施系統自動稽核機制,自動處分班次異常公車,以改善公車誤點脫班問題﹔從10月份到11月份改善比率相比,改善程度不到1%,交通局卻日罰百萬,只是把責任推卸給業者去承擔,連帶影響民眾乘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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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肇國指出,交通局採系統自動稽核機制,其中誤點5至10分鐘每班次罰款1000元,脫班11至30分鐘罰2000至4000元,超過30分鐘以上為漏班罰款5000元,交通局這樣的作法看似利用智慧系統解決公車誤點狀況,不過系統終究沒辦法人性思考,無法了解業者是甚麼原因誤點,只能就時間點作出開單。

江肇國表示,公務員接到單子不開罰就是瀆職,且從10月份異常比例統計5.66到11月份異常比例統計4.79,只降0.87%,也就是每日9000多班次中,只改善了90班次左右,卻已開罰累積超過4500多萬,這樣每日開罰百萬,業者叫苦連天,民眾依舊等不到車,只有市庫滿滿。

江肇國指出,交通局一再強調罰款目的在於改善異常,但執行下來卻沒有效改善異常況狀。他認為,這樣的作為不但無助於改善誤點狀況,反而使業者苦不堪言,調整班距,造成民眾不便,且收到的罰款也應該要專款專用,提升公車品質、輔導業者改進,不應該納入市庫淪為他用,交通局應該再做全面檢討,而不是只會做裁罰的工作而已。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經統計,實施自動稽核前,公車發車異常比率約為10%,而自10月1日實施自動稽核後,發車異常比率大幅下降,最低降至3.78%,有效改善公車發車異常狀況。另外,針對公車誤點罰則,交通局會將公車行駛中受道路交通及乘客上、下車情況差異納入處分裁量參考,並保留業者申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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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