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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與劉姓股東設局以陳姓賭客想承接周男的股份為藉口,打手機將周姓股東誘騙到鐵皮屋商談,周男一進鐵皮屋即被控制行動,黃姓股東要求周男應對「阿林仔」詐賭之事負責,如果不能將「阿林仔」找出來,即應賠償500萬元,黃男取出事先繕打之協議書要求周男簽署﹔由於周男不願簽署,遭一旁不詳男子持疑似手槍抵住頭部,另其他男子則持球棒毆打周男頭部手部成傷。在場還有人揚言要帶到山上埋掉及剁掉手等恫嚇之語,最後周姓被周人才簽下面額500萬元之本票。
周姓被害人到中國醫葯學院驗傷後向清水分局熟識的警察報案,傳喚黃姓、劉姓、陳姓等5名涉案男子偵訊後移送法辦;台中地院全案審結,依妨害自由罪分別判處黃男等人6月至3月不等有徒徒刑。持槍抵住頭部的情節則查無實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