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貼文一出,吸引許多網友回應、「真的,每次看到這個佔車位,就會很傻眼」、「每次上班找車位看到這個一整排,真的會被氣死」、「共享機車就要設置專屬位置啊,佔用民眾的權利,那民眾的車子要停哪裡」、「本來就要設專屬車位比照 UBIKE 啊!占一整排又沒人使用的話,原本在使用車位的人不會很無言嗎?」、「我覺得這個要設個地點專門放的,不然機車族就少放好幾台了。」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停在停車格內怎了嗎?人家公司也有繳停車費啊」、「就你們的車可以停,別人的車或共享車停就是佔車位,好一個雙重標準」、「停車格都改成使用者付費就都沒問題了」、「私人企業的話使用公有停車格付費感覺應該合理啊」、「事實上台北市很多地方的機車停車格都要收費,這種共享機車的停車費,也都是由各家公司自行繳費的」。(編輯:張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