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急轉彎 辦泰國簽證擬取消3個月財力證明規定

▲ 11 月 30 日起要申請泰國簽證除了要先上網預約申請並線上付費外,另外還須附上個人財力證明。(圖/記者陳致宇攝)
▲ 11 月 30 日起要申請泰國簽證除了要先上網預約申請並線上付費外,另外還須附上個人財力證明。(圖/記者陳致宇攝)

記者陳致宇/台北報導

台北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日前公告, 11 月 30 日起旅客辦理泰國簽證,除了須先上網預約申請並線上付費,還要附上個人財力證明,包含清楚的存摺封面頁、內頁影本,以及 3 個月內的交易明細,引發外界反彈,甚至出現抵制泰國旅遊聲浪。據了解,泰國官方今( 4 )日研擬取消檢附財力證明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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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告, 11 月 30 日起要申請泰國簽證的民眾,須先於指定網站建立個人帳號完成電子簽證申請,同時進行線上付款,之後再預約排程親自將護照提交至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現場則不再受理未經過線上申請預約的申請案件。

不過引發爭議的部分,是除了電子機票、住宿證明及其他個人資料文件外,申請泰國簽證增加一項檢附財力證明的規定,要包含清楚的存摺封面頁、內頁影本,以及 3 個月內的交易明細,引發外界反彈。有網友認為,台灣給泰國免簽證禮遇,泰國不但沒有對等,甚至將辦力簽證的規定複雜化,出現抵制泰國旅遊聲浪。

據旅遊業者指出,泰國官方未平息風波,研擬取消檢附財力證明等相關規定,,詳細內容將由台北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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