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托嬰中心涉虐童勒令停辦 蘇姓負責人情節嚴重

▲台南市新親親奶瓶托嬰中心虐童,遭勒令停辦,蘇姓負責人涉案情節嚴重。(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台南市新親親奶瓶托嬰中心虐童,遭勒令停辦,蘇姓負責人涉案情節嚴重。(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

台南市「新親親奶瓶托嬰中心」不當照顧幼兒,台南市政府社會局透過該托嬰中心監視錄影畫面檢視及相關工作人員訪查資料等綜合研判,今(25)日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該托嬰中心依違法情節、嚴重程度等,依法裁處24萬元罰鍰,勒令停辦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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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指出,該案目前由台南地檢署分案偵辦,台南市長黃偉哲指示社會局家防中心全力配合偵辦,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取得影片檔案,今(25)日將影片證據送台南地檢署,後續全力配合檢警偵辦,共同捍衛兒少權益。

幼童疑似頭部撞到牆壁,久久無法起身 ▲幼童疑似頭部撞到牆壁,久久無法起身。(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昨(24)日社會局要求業者提供全部監視器畫面以釐清真相,社會局說,經查該托嬰中心因連續多次知悉托育人員有不當之照顧行為,虐待或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未依法通報,明顯違反兒少法第83條第1款及第4款等規定,社會局判定其情節嚴重,有加重處罰之必要性,依同法107條各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合計裁處該托嬰中心新台幣24萬元,命立即停辦1年,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依目前掌握的監視錄影畫面,該托嬰中心負責人、2名托育人員及1名行政人員等4位行為人皆有不當照顧事證,其中蘇姓負責人、李姓托育人員及顏姓行政人員等三人,因重複且多次對幼兒不當對待,其情節嚴重,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及97條裁處各處12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鄭姓托育人員因不當行為較輕微,處6萬元罰鍰。

從涉嫌虐童的托嬰中心監視器畫面看到,一位男姓職員雙手捧起一名幼童,做出疑似親吻的動作 ▲從涉嫌虐童的托嬰中心監視器畫面看到,一位男姓職員雙手捧起一名幼童,做出疑似親吻的動作。(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社會局已針對該托嬰中心幼兒及其家庭進行訪視,提供關懷訪視服務,後續也將對幼兒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必要時媒合心理諮商輔導資源協助。該托嬰中心勒令停業後,相關兒童就托權益,社會局將盡力協助家長轉托事宜及媒合托育資源,並對該負責人經營的另一家托嬰中心,進行檢視監視錄影畫面,確認平日照顧情形。

黃偉哲表示,台南市絕不容許任何兒少權益受到傷害,指示社會局一定要追究到底,並與檢方積極合作調查本案,針對該托嬰中心保母或教保人員對幼兒有粗暴的動作,市府絕對追查、追究到底,並在合於法律規定下,以最快的速度裁罰,以確保兒少最佳利益。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或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保護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兒童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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