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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偵二隊在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明破案經過表示,這個詐貸集團自民國107年起以每申辦一輛車可獲得3萬至10萬元的代價,招攬無購車意願的民眾充當人頭,並替其偽造薪資證明或捏造勞健保投保資料,向被害汽車貸款公司申請貸款。
檢警查出,詐貸集團得逞後,初期為掩飾犯行會先替人頭車主繳交3期貸款後,隨即置之不理,致車貸形同呆帳,造成被害公司損失;也將詐得的車輛以權利車方式轉賣給其他不知情車行或當鋪取得現金,牟取不法利得。
專案小組經過連月來偵查,掌握詐貸集團成員身分、分工情形及共犯結構後,見時機成熟於昨天收網,並會同高雄市警察局等單位,分赴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等地,同步搜索和拘提黃男等27人,查扣不法所得4輛自小客車、詐貸用人頭車牌7組、偽造勞健保資料及改造手槍1把及子彈20發。
警方表示,人頭車主除面臨信用破產及刑責,得不償失,呼籲民眾切勿貪圖小利而遭詐貸集團不法利用,警方將擴大追查詐貸集團所涉及的其他案件。
警方訊後,全案依涉犯詐欺、偽造文書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編輯:謝雅竹)109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