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二審逆轉責任歸市府 鄭照新:廠商應負部分責任

▲2014年7月31日發生的高雄氣爆案,釀32死321傷,是全台史上最嚴重的石化氣爆案,二審大逆轉!過失責任全在高市政府 。(圖/記者郭俊暉攝)
▲2014年7月31日發生的高雄氣爆案,釀32死321傷,是全台史上最嚴重的石化氣爆案,二審大逆轉!過失責任全在高市政府 。(圖/記者郭俊暉攝)

記者郭俊暉郭凱杰/報導

高雄氣爆二審宣判結果大逆轉,合議庭認定過失責任都因高雄市府未善盡監工、驗收管線工程,應由市府扛下責任,對於二審宣判高市新聞局長鄭照新今(24)日表示,氣爆案造成高雄市重大傷亡,高市府尊重司法判決,但認為廠商仍應負起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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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二審宣判結果大逆轉高市新聞局長鄭照新表示,市政府尊重司法判決,但認為廠商仍應負起部分責任。(圖/Nownews資料照片)

不過,對於二審判決結果,責任都歸高雄市政府,時任高雄市副市長的立委劉世芳則表示,這不公平,高雄市議員簡煥宗說那個工程是前市長吳敦義時期所做,該查的要查清楚﹔劉、簡二人都質疑此事件是否有什麼政治力影響。

氣爆罹難者家屬自救會長陳冠榮、副會長王忠誠都覺得這對市政府和相關官員不公平,王忠誠認為石化廠商怎麼會沒有責任?不過,對於改判榮化、華運等9人無罪的判決,陳冠榮則表示「樂見這樣的結果」。

二審宣判趙建喬等3人2年半到3年半不等徒刑,但相較一審重判4年10月徒刑,已減輕不少﹔法官宣判時當庭說,市府通力整合資源,積極修復市容,並協助傷者回歸正常生活,「算是善後修補的模範」。

鄭照新表示,法官認定是前朝公務員未按圖施工也未詳實查驗,深感遺憾,韓市府能為大家做的,就是一定要好好檢討把關,避免憾事不再發生﹔氣爆案造成高雄市重大傷亡,市政府尊重司法判決,但認為廠商仍應負起部分責任。

鄭照新也指出,根據當時調查,現場冒煙時,未能立刻決策停止輸送,任由基層消防人員摸索,延誤時機之決策管理責任,不應全推給基層公務人員承擔﹔他也強調,這是歷史的傷痛,也是政府保護人民應盡的責任,仍然希望家屬遺憾獲得撫慰,真正的責任獲得追究,未來不再發生相同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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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