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殺警案嫌判無罪!醫悲憤抓「1盲點」:難道沒責任嗎

▲(圖/翻攝NPA 署長室臉書)
▲(圖/翻攝NPA 署長室臉書)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去年震撼台灣社會的鐵路警遇刺身亡案,今( 30 )日一審判決出爐,鄭嫌因有「思覺失調症」,獲判無罪並強制治療五年。對此,醫師王樹偉不能接受,並想問嫌犯「患有思覺失調症,卻服藥不規則,病識感又不佳,犯下如此滔天大罪,難道沒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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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男子去年7月搭火車刺傷鐵路警李承翰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今(30)日宣判,被告無罪丶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可繳納新臺幣50萬元後,停止羈押。

對此,醫師王樹偉也大嘆,「患有思覺失調症,卻服藥不規則,病識感又不佳,犯下如此滔天大罪,難道沒有責任嗎?我不懂法律,法官下的判決或許是合乎法律,只是身為一般民眾,這判決實在讓人氣憤啊」,不過他也認為「不是法官的錯,是這個司法體制的問題」。

▲醫師王樹偉認為嫌犯「患有思覺失調症,卻服藥不規則,病識感又不佳,犯下如此滔天大罪,難道沒有責任嗎?」(圖/翻攝臉書)

王樹偉也無奈地說,「50萬新台幣,換得了犯人的自由,這不會造成更大的社會大眾恐慌嗎?被放出來之後,他還是有思覺失調,難道他就有了病識感,會規則服藥了?過陣子是不是精神科門診爆滿,所有想做壞事的人都先開個證明再說?」

文一出也引發不少民眾贊同,紛紛留言,「無法理解」、「瞎透了」、「好一個病識感不佳」、「直接修法最快,反正法官只會依法判決,而現在隨隨便便有精神病的人多得是,不能再用這個理由阻卻違法」。(編輯: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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