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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醫師王樹偉也大嘆,「患有思覺失調症,卻服藥不規則,病識感又不佳,犯下如此滔天大罪,難道沒有責任嗎?我不懂法律,法官下的判決或許是合乎法律,只是身為一般民眾,這判決實在讓人氣憤啊」,不過他也認為「不是法官的錯,是這個司法體制的問題」。
王樹偉也無奈地說,「50萬新台幣,換得了犯人的自由,這不會造成更大的社會大眾恐慌嗎?被放出來之後,他還是有思覺失調,難道他就有了病識感,會規則服藥了?過陣子是不是精神科門診爆滿,所有想做壞事的人都先開個證明再說?」
文一出也引發不少民眾贊同,紛紛留言,「無法理解」、「瞎透了」、「好一個病識感不佳」、「直接修法最快,反正法官只會依法判決,而現在隨隨便便有精神病的人多得是,不能再用這個理由阻卻違法」。(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