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巴拉圭航空運輸協定於今年6月28日,在巴拉圭首都亞松森市,由我外交部長李大維及巴拉圭外交部長羅依沙卡(ELADIO LOIZAGA CABALLERO)代表簽署,雙方指定的航空公司將可據以提供台灣至巴拉圭間的空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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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定內容包含定義、授權、指定與許可、證照之承認、營運安全、航空保安、使用費、關稅、公平競爭、運能、商業機會、諮商、爭端解決、生效等共計20條。雙方可指定多家航空公司營運,由台灣各點飛經任何中間點至巴拉圭各點,並可延伸至任一延遠點往返,且客、貨運容量班次不限,雙方的指定航空公司可據以開闢新航線或以共用班號方式進行合作。

此次台巴航空運輸協定簽署,將可為雙方航空公司創造更具彈性的營運空間,有助國籍航空公司布局至南美洲的國際航網,為雙方創造更為緊密的空運服務往來,對於進一步加強臺巴間經貿合作、文化交流及觀光發展均有助益,有效提昇我與邦交國巴拉圭的雙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