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擦太乾淨害婦撞斷門牙 業者遭判拘役30天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NOWnews)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NOWnews)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台北市一名吳姓婦人,今年5月前往苗栗縣公館鄉某間餐廳詢問菜單,離開時不慎撞到玻璃門,導致門牙鬆動,吳婦憤而提告業務過失,並索賠植牙及精神賠償共16萬元,民事部分仍在訴訟中。法官認定,餐廳未妥善規劃店內動線,導致民眾發生意外,依業務過失罪嫌判處朱姓負責人拘役30天定讞,得易科3萬罰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書指出,吳姓婦人今年5月21日,從台北遠赴苗栗縣公館鄉某廳詢問訂餐事宜,離開時卻撞上餐廳玻璃門,導致臉部挫傷及1顆門牙鬆動,吳婦氣得告餐廳業務過失,並索賠16萬元。

45歲朱姓負責人指出,餐廳共有4片玻璃門,中間2片為電動門,2側為固定玻璃,為了防止客人勿撞玻璃,因而在中間2片玻璃電動門貼上「歡迎光臨」字樣,並指控是婦人離開時,邊走邊低頭看菜單才會自撞玻璃,不滿婦人將所有責任歸咎給業者。

朱男與吳婦調解時,答應賠償2萬元,但後來吳婦改稱要植牙,要求業者賠償6萬5千元,雙方調解失敗進入民事訴訟,吳婦後再加碼要求精神賠償共16萬元,民事部分仍在訴訟中。

法官認為,業者須妥善規劃店內動線或張貼標語,以防客人不熟悉環境而受傷,因此認定業者有過失,判處朱姓業者拘役30天定讞,可易科罰金3萬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