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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遭逮後,卻堅決否認犯行,反咬淡水警分局栽贓他,不過士院今傳喚江蕙出庭作證,在指認室中進行交互詰問,江蕙還原事發經過,並且表示:「我問陳發生什麼事情,陳把我拉到餐桌旁;我害怕屋內其他兩人(弟弟、外傭)受到傷害,出手反抓住他的手;陳一直要我放手,並說他是被逼的,要我打開保險箱;我回說沒住這,嫌犯就生氣!」
她還說道,陳男當時翻了翻她的衣領,並且詢問怎麼穿這麼多,她伸出左手抓住陳男的左手腕,並且強調:「我是江蕙」,希望彼此可以坐下來冷靜地談談,不過陳男卻未理會,並且使力推倒她,令其頭部撞傷。事後江蕙回想起當時,表示相當恐慌且心痛。
審判長邀請江蕙指認出當時犯案的嫌犯,江蕙一口咬定「就是他!」,並且呼籲陳男,應該考慮到年事已高,且犯案證據齊全等因素,盡快向法官認罪以減輕刑責;然而陳男和其辯護人則認為江蕙的證詞與他人不相符,並指稱「江蕙的證詞根本不能採信」,陳男強調,江蕙說當時在屋內見到的男子疑似帶著黑色假髮,但監視器畫面顯示,嫌犯走出門外時並未帶著假髮,且屋內未無發現遺留的假髮,指控背後疑有藏鏡人在指使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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