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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曾嘉文表示,市府持續依「新竹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執行標準」,針對有危害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排水情節重大之違章建築進行強拆,104年至今,已強制拆除轄內違章建築、廣告物案件113件。
曾嘉文指出,市府針對金山街用來出租、住宿,面積超過300平方公尺、或違建2層樓以上的違建物進行拆除,以9層樓以上違建物開始執行,目前已拆21件,拆除作業仍會持續進行。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長黃智群指出,縣內違建類型多為頂樓、農舍二次加蓋,因數量多、縣府人力經費有限,多先表列排拆,發文請違建戶自拆。
黃智群表示,若有危害公共安全或占用道路問題,則優先拆除;其中,頭份市中華路銜接國道頭份交流道路側,12筆國有土地遭商家長期占用加蓋違章建築,預定明年農曆春節後執行拆除。10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