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董逃亡潮〉責任與報酬應相符 難處還有法律架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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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來樂陞案、永豐案及中信金代墊辜仲諒鉅額保釋金等情事接連發生,引發外界關注獨董角色與責任。會計師事務所認為,除了獨董責任與報酬應相符,法律架構也不夠完整,如何取得平衡有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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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誠永續發展公司董事長朱竹元表示,獨董職責如同守門人,責任與報酬兩者應相符,才能讓制度發揮最大功效;而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周建宏則認為,獨董難處在法律架構不完整,如何在責任與行使責任取得平衡。

朱竹元表示,雖然有企業獨董待遇不錯,但普遍看來,獨董薪酬並無外界認知的高,況且獨董要善盡負責角色,所投入的時間與風險相較起來仍相當高。建議公司賦予獨立董事責任不可過輕,報酬和責任理應相符,必須試著找到兩方的平衡點。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暨聯盟事業執行長周建宏則指出,獨董難處在「法律架構不完整的情況下,如何能在責任與行使權利間取得平衡。」以會計師來說,有審計公報及相關法令作為專業規範架構;而獨董在缺乏類似明確規範下,應如何拿捏避免過與不及,值得台灣未來研究與形成共識。

周建宏說,台灣企業多遵循《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上市櫃公司應依章程規定設置二人以上之獨立董事」的規定設立獨立董事席位,然而,台灣企業往往只達到最低人數門檻,較強調專業性和獨立性,因此獨董多半是財務相關人士或是身兼教職,無法有效地以產業專業經驗給予建議或回饋,這不僅凸顯了獨董專業多元性的不足,也點出了獨董人數比例偏低的現況。

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統計,近年來獨立董事離職人數不斷增加,從 2014 年上市櫃獨董共辭職 55 人,2015 年增加到 71 人,2016 年獨董辭職提高到 93 人,今年統計至 6 月底辭職共 53 人,3 年半合計已有 272 名獨董辭職。

針對外界關注獨董酬勞,根據證交所和櫃買中心統計,9 成以上獨董每年酬勞在 200 萬元之下;200 至 1000 萬元的 255 人,占 6.9%;1000 萬元以上的 12 人,僅占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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