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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表示,福海示範機組應於3月底前完工,否則當初跟著籌設許可而有的新台幣7500萬元獎勵金可能會全數沒收。
福海示範風場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經3次小組審查都未通過,9日將闖關環評大會,能源局官員指出,示範機組如果沒在期限內完成,後面的示範風場獎勵資格會跟著取消,能源局保留的併網容量232MW,留待今年潛力場址第一階段遴選供其他離岸風電開發商爭取。
另外一家示範風場海洋示範機組已於西元2016年10月完工、去年4月開始商轉,依規定示範風場須於2020年底完工,但能源局表示,海洋正在努力提前順利運轉,不希望因工期逼近截止期限,而影響融資貸款等財務規劃。
另外,台電的第一期示範風場計畫,經4次流標後,日前開標僅由比利時商楊德諾及日商日立公司聯合承攬,預算金額249.9億元,單支風機規格為5.2MW,預計6日召開評審會議。
據能源局公布風力發電4年計畫,2020年離岸風電應達成520MW目標,由海洋128MW、福海120MW、台電110MW,總共建置358MW,加上部分潛力場址風場提前於2020年遴選0.5GW,力拚2020年順利達標。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訂定出的風力發電離岸示範系統獎勵辦法,鼓勵業者設置離岸示範風場,評選出的3案,提供共4架示範離岸風力機組各50%的設置補助費用;經辦法評選,分別由海洋、福海及台電獲示範風場獎勵資格。(編輯:李明宗)10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