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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會主任委員曹坤銘表示,協會成立宗旨是維護民眾的公道正義,非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團體。將持續改善社會的不公平、不平等及不公義。
一名里長也出面表示,他為了不讓消防栓受到碰撞損毀,在周圍做了防護措施,卻被提告竊占土地及被起訴,雖然最後獲得平反。當時要不是獲得法律諮詢協助,可能就會被判刑,這樣的法律諮詢協助,對一般民眾與弱勢者,實在是相當重要。
檢察官劉承武是以社團法人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的身份列席,他在致詞時承諾,會協助還給被害人公道。他說,高雄市公道正義服務協會成立的意義及目的,就是援助弱勢團體及民眾伸張正義。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期許協會志同道合奮鬥不懈,照顧到每一位弱勢者,還給被害人公道和正義。曾獲平反的民眾則期許提供法律諮詢,協助伸張正義,讓被害人不再害怕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