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捷警指出,裁處闖越輕軌路廊者依大眾捷運法開出新台幣7500元的罰款,若民眾未依號誌行駛肇事者,最高被開罰1萬800元。
肇事者除了交通罰款外,對於毀損輕軌列車也要負賠償責任。
高雄捷運公司公共事務處經理胡宜萍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去年5月自小客車停於輕軌黃線區內與輕軌碰撞,造成列車車身受損,高捷於列車修護後,向肇事者求償6.7萬元,不過,肇事者至今未賠償,高捷已經催繳,如果肇事者無視於賠償,高捷將移送司法追償。
高雄市政府捷運局長吳義隆指出,輕軌屬於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與一般車輛共用道路,請民眾行經交岔路口,應提供輕軌優先通行權,為有效嚇阻民眾行經輕軌路權區占用軌道,已協調員警即日起在沿線加強取締,並啟動自動違規照相設備對違規者開罰。(編輯:張芷瑄/梁君棣)107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