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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派出所所長賴信宏前往出租套房查訪,於查訪陳嫌時,其神色自若、應答如流,不過所長發覺陳嫌對該案件過於熱情,還主動詢問相關細節,行為異於常人,警方調閱租屋處監視器影像,發現監視器電源已遭人刻意拔除,而監視器畫面顯現陳嫌有經過監視器鏡頭後電源即遭拔除,因陳嫌無法提出合理說詞,遂被帶回派出所調查。
警方又發現被害人車輛在案發時,曾經在陳嫌租屋處附近出現過,且車輛確定從新化行駛至關廟地區後又返回新化,警方隨後於新化果菜市場停車場尋獲被害人車輛,惟確未發現被害人之行蹤,警方依據陳嫌供述當日行蹤逐一檢視,發現說辭反覆、前後矛盾,研判陳嫌心虛涉有重嫌,賴所長遂以偵訊技巧突破陳嫌心防,陳嫌見無法狡辯終究坦承犯行。
嫌犯供稱,因遭被害人催繳房租,向被害佯稱說要拿房租給被害人,將其騙至山區偏僻地點手持螺絲起子將其殺害並棄屍草叢中,警方帶同陳嫌前往棄屍地點尋獲被害人屍體,全案依殺人罪嫌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警偵辦時發現,陳嫌下手凶殘,螺絲起子均朝被害人重要部穿刺,犯後面對受害人大體仍面不改色,照吃照睡,毫無悔意,辦案人員私下詢問怕不怕因果報應?怕不怕被判死刑?陳嫌冷笑以對,冷血心態,讓警方直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