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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去年12月聽聞疑有員警風紀案後,就立即主動派員實施查訪,經查發現相關地址確定為有女性服務員陪侍的卡拉OK店,李姓前副隊長和偵查隊員警也確實在去年12月期間到店內消費。
經深入追查,李姓前副隊長和偵查隊警員在勤務中及非勤務中,非因公而涉足不妥當場所,事證明確,均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等規定進行處置,報請將李姓前副隊長記過兩次並調職。
另外,一同前往消費的員警,也予以記過及申誡處分。
南港分局說,本案處置壯士斷腕,不包庇也不掩飾,同時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深入查證,並持續宣導員警嚴禁涉足不妥當場所,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編輯:張銘坤)107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