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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發局長呂曜志表示,台中夜市相當競爭,因此業者定位需要非常清楚,經發局早於105年6月已制定通過「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針對戶外型夜市,酌收管理費,並專款專用於業者輔導業務,明年也將擴大輔導專案。
其中忠孝夜市輔導轉型計畫將於25日開會審查,這半年來,他在局務會議上,都持續關心此案發展,盼讓夜市蓬勃發展促進觀光,也帶動國內外的招商更加順利。
經發局指出,「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實施後,市府將以輔導代替取締,加上攤販集中區自治組織的自我管理,以改善各攤集區的交通、清潔、衛生與停車空間,忠孝路觀光夜市已請專業廠商協助各項申請準備工作,目前已進入設置計畫書審查階段,將於5月25日召開審查會議,後續將積極輔導成立。未來也會逐年編列經費補助,協助改善夜市現有軟硬體環境,並與週邊景點相互串聯,讓夜市成為創意生活首都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