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長居海外卻爽用健保 林靜儀建議:返國半年才可復保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圖/記者陳明安攝,2018.10.12)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圖/記者陳明安攝,2018.10.12)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台灣醫療品質佳,加上健保價格不高,不少長期旅居國外的人,會在有醫療需求時返台就醫,這樣的行為也常遭批佔健保便宜,引發爭議。對此,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建議修改健保法施行細則,兩年以上未入境的國人,返國半年後才能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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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在臉書發文指出,許多早就長居海外的中華民國國籍公民,一旦有醫療需求時,因國外醫療費用高昂又需等待,台灣醫療品質好又快速、健保又價廉,覺得「來回飛一趟都划算」而回台就醫,不少第一線醫療人員都遇過這樣的民眾,也對這種只把台灣當成「可以消費低價醫療」的地方的行為很生氣。

林靜儀認為,健保讓人民不需因為費用而不敢就醫,也讓人不用因病而貧,為了照顧弱勢取消鎖卡,繳不出健保費也先治療再說,這些照顧國人的措施卻被當成凱子利用,讓人看見人性醜陋。台灣醫療品質好又迅速,即使自費還是比在國外就醫「划算」,「肯定台灣的醫療,我相信大家都歡迎,但是如果真的『心繫祖國』,我不相信是飛回來看病甚至還賴帳!」

▲林靜儀提出修改健保法施行細則的想法。(圖/翻攝自臉書「林靜儀 醫師.立法委員」, 2018.12.24)

林靜儀表示,制度若有道德風險就要修正,健保停、復保規定在健保法施行細則內,不需修法提案,由健保署修訂、公告即可。她也建議,兩年以上未入境的國人,在返國半年後才能復保,避免「飛回來弄牙齒/換關節/開刀完畢就飛回去」的情況;若返國後就長居台灣,自然半年後健保身分與其他國人無異,任何重症、急症、難症都保障,而在返國到復保的半年間,即使沒有健保身分,同樣能自費使用醫療服務,如果真的不放心,也可保私人醫療保險,「一樣是醫療保險,只是不是『全國一起幫你分擔這段期間的醫療費用』而已啊」。

林靜儀透露,這個會期開始前,健保署曾經跟她討論過相關議題,但會期快結束了都沒有動作,讓她實在不想再等,只好先提出自己的想法,呼籲健保署趕快修改健保法施行細則。

▲林靜儀臉書全文。(圖/翻攝自臉書「林靜儀 醫師.立法委員」,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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