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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男再上網搜尋種植及製造大麻訊息,購買LED生長燈、溼度計、培養土等栽種大麻工具與設備,自同年8月初起,在台中市北屯區東山路的住家栽種,在同年10月中旬後,收成大麻葉及大麻花,並在陽台及自製的溫室櫃,以曝曬及風乾的方式乾燥而易於施用。
警方在同年11月27日,持搜索票到劉男住家搜索,共查扣大麻植株15株,大麻菸草6包及大麻花1罐共計140公克,並將劉男帶回偵辦。
當檢警告知他製造毒品恐面臨7年以上重罪,另吸食大麻部分也將另案偵辦,劉男得知相當後悔,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今天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他起訴。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翁翠萍)108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