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廂型車與休旅車因不堪猛烈撞擊,雙雙衝出路面,掉落到路旁水田中,所幸2名駕駛僅分別遭受輕傷,經送醫治療,無生命危險,至於詳細意外發生原因和肇事責任歸屬,仍需進一步釐清。
通霄警分局指出,苑裡農業重劃區從民國106年至108年3月底,至少發生369件車禍事故,其中4件造成死亡意外,較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時間,則是上下班以及入夜後,視線不佳時。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副隊長潘春林指出,苑裡農業重劃區採棋盤式規劃,路口較多,且大多為無號誌路口,用路人未減速禮讓,造成當地為易肇事區域,但卻又未達裝設路口燈號的標準規定。
潘春林表示,十字路口設置紅綠燈號誌,每小時必須要有500輛以上車流量,或同一路口一年發生5次以上車禍事故,才可以依法申請裝設,因此,從去年開始,僅能在該地區設置減速標線與讓字、慢速等號誌,提醒用路人減速慢行。
警方指出,最重要的還是駕駛行車習慣的養成,切記經過路口必須「停、看、聽」、禮讓主線來車,才能避免車禍不斷發生。(編輯:李錫璋)108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