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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朝日新聞報導,東京地方法院准許羈押戈恩,羈押期為10天,期限到4月14日;如果檢方提出請求,最長可以延押到4月24日。
戈恩1月被檢方以涉犯特別背信罪起訴,並在羈押第108天的3月6日交保;戈恩在交保後被限制居住在東京都內。
戈恩3日透過推特表示將於11日舉行記者會,但4日再度被日本檢方逮捕;他在被逮捕後主張檢方指控的嫌疑毫無根據,他是無辜的。(譯者:黃名璽/核稿:陳昱婷)1080405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