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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並強調,許多打火弟兄默默守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打造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而努力。他希望這些精良的消防設備永遠都用不到,那也是防災教育徹底成功,也降低災害發生的機會。
消防局表示,原合同廳舍建造分二個時期,第一個時期為日昭和5年(西元1930年),為慶祝昭和天皇登基,稱為「御大典紀念塔」,原塔邊立有住吉秀松雕像,6層樓之中央高塔初名「火見樓」,後改稱「望火樓」為當時市區最高的建築,做為消防瞭望臺使用;第二個時期為日昭和13年(西元1938年),保留望火樓,將高塔兩側擴建「合同廳舍」(聯合辦公廳舍),原為消防組詰所、錦町警察官吏派出所及臺南州警察會館等單位,是目前臺灣少數保存下來原日治時期消防設施,在台南消防史上具有特別意義,於87年公告指定為市定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