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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平指出,航空業中,空服員、飛行員、地勤人員環環相扣,每個員工都扮演很重要角色,非會員與會員有不一致的待遇,將減損團隊合作,甚至有飛安隱憂,因此堅持必須要一視同仁。
優化航班派遣方面,長榮航空針對工會要求 2 個特定航班均提出對案。空服本部協理馮美莉說明,台北-北京在跑道歲修的 1 個月及雷雨季節的 3 個月期間,讓空服員在當地過夜;台北-東京 BR198 航班除冬季班表 5 個月期間試行過夜外,另針對非冬季期間以包月專飛方式派遣,除每日工時縮減 30 分鐘外,當月份排休天數可高達 16 至 20 日。
許平補充,每半年與工會對於航班優化派遣會再重新討論,另外也提出增設「飛安服勤奬金」,因每個人服勤的航班數,每月實質增加新台幣 1,500 至 2,500 元不等的收入。
針對日支費部分,許平表示,調解委員昨日已到公司進行成本結構調查,報告預計本周五出爐,並強調,日支差旅費是補貼空服員停留外站的餐費、雜費,並非薪資,現行每小時 90 元日支費,加上飯店全面免費供應早餐,換算下來空服員平均每頓餐費約 1,600 至 2,000 元,每月平均支領超過 20,000 元,是否不敷使用可受公評,如果有日支費不足夠補貼其餐費的航點,也願意和工會個別討論調整。
法保室課長程兆暘表示,長榮航空為純民營航空公司,也是上市公司,必須兼顧員工、股東及旅客三方權益,對於工會要求增設勞工董事,於法無據無法同意;工會參與獎懲的決策機制,則願意 1 位工會代表陪同當事人列席人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