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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表示,余女於101年至105年間替客戶李鵠餅店代繳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涉嫌侵占38筆款項共計新台幣2715萬餘元,並在楊姓負責人過世後,仍以楊姓負責人名義,代理李鵠餅店向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辦理營業稅申報作業共計10次。
經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查核後,發現李鵠餅店未依法繳納營業稅,請李鵠餅店派員前往說明後察覺有異,全案才揭露。
余女在檢方偵訊時坦承侵占款項,但否認詐欺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遭檢方依業務侵占等罪起訴;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余女共侵占2507萬9000餘元,判處有期徒刑9年,全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08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