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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已就該校所留樣的10月22日午餐,及相關學生、廚工人體檢體進行採檢,並送衞生局檢驗中心檢驗,進一步釐清發生原因;若檢驗及調查結果證實由病原性微生物所引起,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近日氣溫變化大,學校應特別加強廚房工作人員、學生個人衛生,確保飲食安全;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請洽詢衛生局服務專線0800-285-000。
衞生局呼籲所有食品業者務必做好自主管理,如出現身體不適症狀,請勿從事食品接觸業務,遵守預防食品中毒的五要原則,要洗手-調理食品前後需澈底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包紮;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要生熟食分開-處理生熟食需使用不同器具,避免交叉污染;要澈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細菌及病毒才容易被消滅;要注意保存溫度-保存低於7 ℃,室溫不宜放置過久,以預防食品中毒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