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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指出,法務部已請最高檢察署及台灣高等檢察署轉知所屬檢察機關,偵辦與疫情有關的刑事案件,應從速從嚴,並適時發布新聞,彰顯政府重視疫情防範及嚴懲違反防疫規定的決心,遏止僥倖之徒,安定民心。
法務部另請調查局假訊息防制中心,主動掌握有關疫情的假訊息情資,向上溯源追查,全力積極有效查辦,並立即澄清。
法務部也要求,機關出入口額溫槍、酒精或乾洗手、口罩請儘量充足準備,確保機關同仁及出入機關民眾健康;處理各種外勤業務,若有需要口罩、酒精、防護衣、帽套、鞋套等,請務必準備齊全,供同仁使用。
法務部並將持續掌握疫情狀況,檢討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未來要舉辦的大型會議或活動與相關參訪行程的必要性,減少群聚可能造成的傳染風險。
新聞稿還提到,若法務部所屬同仁或其家屬最近有出入中國大陸武漢等地區,符合衛生福利部規定的居家自主管理或隔離者,請遵照相關規定辦理,若無上情而有類似感冒症狀,則請自行佩戴口罩,維護健康。
法務部並要求各矯正機關加強落實感染管制措施,所有出入矯正機關人員,均發給口罩佩戴、實施體溫監控及手部消毒。若有上呼吸道徵狀者,一律請其就醫;遇有發燒收容人務必立即隔離,發燒職員請假自我隔離,訪客及接見室家屬不得進入矯正機關。
此外,新收收容人入監前1個月內到過中國大陸者,與其他收容人隔離14日,並早晚量測體溫,有上呼吸道徵狀,立即安排就診。(編輯:劉學源)10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