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第一槍 返國陸配未遵居家檢疫遭罰5萬元

▲自大陸返國而違反居家檢疫外出的陸配,遭開罰新台幣5萬元。(圖/記者陳惲朋翻攝,2019,02,19)
▲自大陸返國而違反居家檢疫外出的陸配,遭開罰新台幣5萬元。(圖/記者陳惲朋翻攝,2019,02,19)

記者陳惲朋/嘉義報導

阻絕「武漢肺炎」擴散,居家檢疫、隔離等自主管理是重要的方法之一。嘉義縣政府衛生局接獲民眾舉報,自大陸返國的水上鄉一名45歳陸配反居家檢疫,經查事證屬實,惟因念其不諳法令,且事後態度良好,已能配合居家檢疫規定,開出第一槍的依法酌予裁處新台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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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被檢舉人2月9日自中國湖南省返台,入境時檢疫人員已發給「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卻在自家居家檢疫期間外出,經民眾舉報及警方調閱監視器等相關事證屬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可處1-15萬元罰鍰。

嘉義縣長翁章梁指出,武漢肺炎確診病例日增,民眾對疫情十分關心及警覺,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已是社會零容忍,因該案不諳法令且事後態度良好,已能配合居家檢疫規定,依法酌予裁處5萬元;防治武漢肺炎疫情,無論是居家隔離、還是居家檢疫的民眾,隔離期間14天內,不可外出,不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出境及出國,並需按時回報健康狀況。

衛生局強調,縣府秉持守護民眾健康,以防疫為優先,呼籲接受居家檢疫、居家隔離的民眾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期間若有發燒(≧38℃)或出現呼吸道症狀,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或053620607由嘉義縣衛生局安排就醫。

衛生局呼籲,違反居家檢疫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可處1-15萬元罰鍰,違反居家隔離者,依同法第48條規定處6-30萬元罰鍰,民眾勿以身試法。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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